关于开展学籍清理和规范学籍管理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4-03-01  发布人:教务处  浏览量:126

各系: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41号)和《南充文化旅游职业学院学生学籍学历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南文旅职院发〔2021〕83号)文件精神,现就开展学籍清理和规范学籍管理工作提出以下要求请严格遵照执行

一、提高认识,强化责任

要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按照规定的时间、对象和方法要求,本着“谁出错,谁纠错;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扎扎实实做好相关工作,严禁“人籍分离”

二、清理工作要求

学籍管理包括但不限于转专业(班级)、休学、复学、退学、转学、保留学籍、学籍信息变更等。相关要求如下:

(一)各系应在每学期开学根据智慧校园的在校生名单,复核实际在校生报到情况,在每学期开学后一周内通知在校生到所在系注册学生证,对符合休学、复学、退学、保留学籍条件的学生,告知学生、家长,并在两周内(参军入伍的可根据入伍通知书发放时间适当延长)将相关手续交至教务处;

(二)严控请假时限,不得分段连续请假。根据《南充文化旅游职业学院学生管理规定(试行)》(南文旅职院发〔2020〕45号)对请假离校学生实行动态管理,及时办理相关学籍手续;

(三)对拒绝办理相关手续或联系不上的学生,请各系在两周内与家长沟通联系按照退学处理流程办理,并提供情况说明、聊天记录截图等佐证材料

(四)申请表应按顺序签字盖章,各系、部门签署意见时须明确意见,不能签署“拟同意”字样,不能代签、盖签名章(只能手写签名);

(五)请勿使用旧版表格,如有使用,一律退回。表格下载网址:https://jwc.ncvcct.com/26634/。

三、学籍预警

(一)加强成绩管理

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成绩核算、登记、发布工作,修改成绩须填写《南充文化旅游职业学院学生成绩更改审批表》,并提供佐证材料,严禁随意更改学生成绩;

(二)严格学籍预警管理

根据《南充文化旅游职业学院学籍预警实施办法(试行)》(南文旅职院发〔202226)文件规定学生学业情况,及时采取相应预警办法。

四、注意事项

(一)请各系召开专题会议传达此文件精神,并认真学习相关制度;

(二)学生学籍信息属于公民个人信息,泄露违法,任何单位和个人查询或使用学生信息,必须严格按照《南充文化旅游职业学院学籍信息安全管理制度(试行)》(南文旅职院发〔2022〕40号)文件规定确保学生信息安全;

(三)相关人员应严格依法依规办理学籍事宜,如有违反,将按《南充文化旅游职业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试行)》(南文旅职院发〔2022〕16号)规定处理;

(四)请各系将学生的相关材料于202443日前交到教务处(三)室。

 


教务处    

2024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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